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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为进一步深化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,依据医疗器械产业发展和监管工作实际,国家药监局组织开展了《医疗器械分类目录》动态调整工作,遴选出一批产品管理类别(见附件1)和分类目录内容(见附件1)拟调整的意见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请于2020年4月20日前,将意见或者建议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mdct@nmpa.gov.cn,邮件主题请注明“医疗器械分类目录调整建议”。
  附件:1.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产品管理类别拟调整意见汇总表
     2.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容拟调整意见汇总表
	
	
2020年3月16日
		
		 
			附件:
		 
			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产品管理类别拟调整意见汇总表
		 
			 
			 
			 
			 
			 
				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容拟调整意见汇总表
			 
				(点击图片查看大图)
			
		
		
		
		
			
		
			 
		
			 
		
			 
		
			 
		
			 
		
			 
		
			